5月31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行政联合发文,印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特别贡献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每年将拿出10-50万元,奖励为学校年度党政重大工作做出特别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或集体,激励大家在工作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苦干实干。
“绝对不能让老实人吃亏!”成都纺专党委书记蔡玉波用这样一句通俗朴实的话,表达了学校设置特别贡献奖的初衷。他坦言,这所学校有8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服务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的特色十分鲜明,目前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正在建设国家“双高”校,争取升格本科高职院校,但学校离这一目标,在软硬件条件方面都还存在差距。专门设立特别贡献奖,就是为了在全校上下树立“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的导向,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苦干实干,为学校建设发展补短板、弥差距、强特色、壮实力,在新时代推进学校发展新的突破。
该办法规定,特别贡献奖的评选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开展,以推进学校年度重大工作、为学校发展争取资源或破解学校改革发展难题为评选标准,体现实效性和导向性,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原则,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原则,自下而上、群众广泛认可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特别贡献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分为特别贡献集体奖和个人奖。集体奖参评范围为学校各二级部门,或二级部门的内设机构,或项目团队;个人奖参评范围为全校教职员工。学校成立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的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本年度特别贡献奖的评选范围、奖励名额、奖励金额等级等。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每年用于特别贡献奖奖励金额的预算范围为10万至50万元。对获奖集体或个人,学校将发文表彰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颁奖。该奖项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