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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届城乡低保家庭等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通知

2021年07月12日 11:12        点击量: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2届城乡低保家庭等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届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2届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高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地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年月、家庭困难情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等信息。招就处审核学院报送材料后将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原件退回,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后发放补助。

四、申请材料

(一)学生准备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供)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2.各类别对应支撑材料

(1)申报“城乡低保家庭补贴”

①毕业生应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简称“低保证”),低保证载明的人员应包含申报学生本人,身份信息一致。低保证上应有当年年审印章,如没有年审标记,请再提供银行近六个月低保流水证明并盖章

②申请低保补贴毕业生如不能提供低保证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也可由乡镇(街道)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明确该学生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不得以贫困或特困等其他方式模糊代替。

③低保证上载明的人员不包含申报学生本人,但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由学生本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低保证保障人员与本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2)申报“残疾毕业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①以“残疾毕业生”类型申报补贴,须提供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与申报学生信息一致。

②以“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类型申报补贴,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残疾证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残联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材料上人员应包含申报学生本人。

(3)申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我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证明;

(4)申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我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证明;如申报本人不在资助系统名单里,可提供申报本人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包含det365在线平台和盖有银行公章的尾页)。

(5)申报“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申报学生须提供民政或扶贫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注: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各学院于2021年9月1日下午4点前交到综合楼一楼1105就业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材料

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确无误;

2.查看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3.核实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符合申报资格并审核无误后报送。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在2022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就业办公室87848750.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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