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大赛,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团委、宣传部、校办、二级学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二)学院大赛工作组
各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学院书记为组长的院级竞赛工作组,负责院级参赛项目的组织、制作、报名等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本级参赛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相关材料,负责选拔和推荐本级优秀项目,同时指定专人配合学校完成“互联网+”相关工作。
(三)大賽评审委员会
成立由行业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创业导师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和辅导。
二、大赛流程及管理
为配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大赛组织协调组,具体进行项目遴选、指导、参赛等工作。其中高教主赛道和职教赛道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配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由校团委负责。
(一)学校采用学院赛、校内选拔赛两级赛制推荐参加省赛及国赛的项目。学院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本次大赛相关工作,负责学生和教师的组织,配合教务处完成大赛期间的报名、评选推荐、辅导培训、参赛等工作。大赛报名、参赛程序(报名管理)、标准和要求(参赛对象、参赛项目)等以当年省赛及国赛文件要求为准。
(二)学院赛。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在国赛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各学院按照当年学校的分配名额在国赛平台填报参赛项目,同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内选拔赛。
(二)校内选拔赛。学校根据学院推荐的优秀参赛项目,同时参考学校“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结果组织专家在校内评选,按省赛要求推荐项目参加四川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四)省赛。推荐为参加省赛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师学生进行培训、辅导,协助完成报名及参赛工作。
(五)国赛。推荐为参加国赛的项目由学校配合四川省教育厅组织赛前训练营,完成培训和参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采取措施,宣传发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该按照当年“互联网+”比赛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相关部门要利用现有的宣传渠道和途径,宣传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特色项目,充分挖掘资源,形成合力,动员师生积极参加当年的“互联网+”比赛。
(三)积极引导,鼓励参与。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寻找、拟定创业项目和科技作品,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创业活动的热情,为参赛学生及时并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技术支持及创业指导服务,有效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大赛的正常进行,鼓励师生完成高质量的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期间将根据各阶段组织准备的需要、各阶段工作成绩进行相应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如下:
1、竞赛组织费:在网上报名、校内选拔阶段,给予每个学院基本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的组织和相关教师指导费用开支。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竞赛组织申报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3、对获奖学院、教师和学生颁发获奖证书,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给予项目指导费。
4、对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各学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给予学分替换,具体参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冲抵公选课学分管理办法》(教字[2016]09)号执行;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专升本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参加省级、全国竞赛获奖项目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指导教师奖励。应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6、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孵化园和成都市,争取成都市的扶持资金。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5月20日